六旬婦人2萬青春費何以要了一條命
www.s4energysolutions.com?2013-04-08 10:09? 肖 勇?來源:東南網(wǎng) 我來說兩句
中新網(wǎng)沈陽4月7日電 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(qū)公安分局成功破獲一起殺人案件,年近六旬的犯罪嫌疑人白某,因索要“青春損失費”未果,竟然伙同親生兒子殺死“老伴”。 案件并不復(fù)雜,但是經(jīng)過令人驚詫,案件當事人都是喪偶者的老年人,經(jīng)人撮合“搭伙”過日子。可好景不長,因為男方老家動遷,獲得了幾十萬元的征地補償,正是因為這些錢,兩位老人起了芥蒂,最終導致女方和其兒子將66歲的老人殺害。 今夕是何年,2萬元對絕大多數(shù)家庭來說,不再是天文數(shù)字,但是這區(qū)區(qū)兩萬元,竟然要了一位風燭殘年老人的性命。是被害人人的守財奴,還是侵害人的暴戾,留給我們的不僅僅是法律的思考。 拿這起案件說事,六旬老婦人索要青春損失費,令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老,一對“搭伙”生活不過數(shù)月的老人,何來青春損失?六旬老婦人索要青春費,不僅在年齡上荒唐,在事實上也頗令人懷疑,這種預(yù)謀其利何患無辭的行徑,折射了人們的觀念變化。 回到法律來說事,如果老人一開始面對青春費的糾纏,不過多糾結(jié),不把財富看的比生命還重要,悲劇也許不能發(fā)生;再如果老人理性的先交出青春損失費,然后在尋找法律求幫助,也許會費點事,但是真的能保住性命,雖然年近七旬,畢竟生命比2萬元更重要。在財富面前道德往往很蒼白,起作用的恰恰是法律,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富、創(chuàng)造屬于自己的財富,是市場經(jīng)濟變革中最需要補上的一課。 這個悲劇告訴我們,作為蕓蕓眾生一員,起碼要有一個基本的道德評判,如果這個底線都沒有,什么人間神話不能被創(chuàng)造呢。財富往往會害命,無財有時也許生不如死,但是要活著,你就得有兩根秤,一個是道德、一個是法律,衡量之后,舍去自有分曉,生命才是無價的至寶。 |
- 責任編輯:林雯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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